为进一步弘扬我县优秀传统文化,推进非遗保护工作开展,6月13号,石林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工作在县文化馆非遗保护部会议室、农民画馆、非遗馆举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掌握着丰富知识和精湛技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代表性人物。此次非遗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及认定工作分为前期准备、项目及传承人推荐、专家评审、认定四个阶段进行,凡在本县范围内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项目均可申报。申报的项目范围包括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体育、民俗等八大类。民间文学:《阿诗玛》、《竹叶长青》、《圭山彩虹》等。传统音乐:(彝族器乐:笛类、三胡、口弦、月琴、木叶、概迷等)。传统舞蹈:(大三弦舞、狮虎舞、叉舞、霸王鞭舞、架子乐,大小三弦、口弦等民间乐器制作等);传统美术(撒尼刺绣、农民画、石林石画等);传统技艺(路南青砖青瓦、火草纺织技艺、麻布纺织、羊毛背带制作、茅草房建筑技艺、竹编、路南卤腐制作等);传统体育(彝族摔跤);民俗(毕摩、路南汉族传统礼仪习俗)。申报工作旨在完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梳理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推荐并认定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以及代表性传承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精神动力。近年来,石林县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有效抢救和保护了一批非遗项目,充实了我县非遗保护名录的数据库。石林融媒记者:李力李雅琴编辑:龙圆责编:堵绍娟李彦麟审核:韩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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